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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的注意事项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在我们申请专利时,可能会遇到专利申请无效的情况,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传有什么注意事项呢?1、专利无效宣告整个过程中请求人应当极力配合代理律师进行取证或者提示证据出现的可能点;2、专利无效宣告过程中切忌一切都推给律师,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重要证据的遗失,导致无效失利; 3、充分了解案情尤其是专利权人是否存在批量起诉情形,应当积极联络各被告,沟通信息,尤其是证据的交换;4、专利无效宣告口审切忌踩点拿分,应当有的放矢,对于可上可下,模棱两可的证据及方案应当有所舍弃; 5、严格遵从专利无效宣告中关于程序的规定,对于需要补充证据、观点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将不予接受;6、专利无效宣告理由陈述应当充分结合证据进行,切忌囫囵吞枣,更忌天马行空,否则可能当庭宣判请求人败诉; 7、作为专利申请人切记在专利申请前公开相关的专利技术方案,包括:销售公开、广告公开等等。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于1988年,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的最早成立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之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国家版权局认可的版权代理机构。30年的贴心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从单一的专利申请扩大到专利代理(含PCT代理)、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维权代理、版权加急代理、条码,包括疑难的专利无效诉讼和专利侵权诉讼在内的知识产权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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