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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行业的行政审批制度初显成效-纽乐康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期间,我国新设立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专利代理机构376家,同比增长16.77%,新设立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实际平均审批时间进一步缩短至不到两天半。自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这一良性循环正在专利代理行业悄然发生。

专利申请-专利代理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明确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将此前“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专利代理机构全体股东必须具有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从业经验”的要求,改为“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备相应条件”即可,将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数量要求由3名降低为2名,降低了新设立机构的门槛。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企业和科研院所对于专利代理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但目前全国专利代理机构仅2000多家,绝对数量偏少,既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又没法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不利于服务质量的提升。只有降低准入门槛,才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涌入,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相比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规模较小、机制灵活,能为企业提供性价比较高的优质服务,两种形式的机构互为补充,都是目前专利代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改革了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审批制度。将此前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改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审批,放在工商登记之后,实行“先照后证”;取消了原来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同意的内容,实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直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来审批。同时,取消了实践中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专利代理师作为备案申请人,只需从互联网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执业备案申请表,选择所在执业专利代理机构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完成执业备案程序。专利代理师转换执业专利代理机构的,也可以在网上快速进行执业备案变更。

       内人士认为,主管部门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思路,有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资本进入,提高专利代理行业的服务质量,扩大行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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