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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送女儿上大学,回家后被告知店铺商标侵权!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今年5月,湖北武汉“燕语堂”小笼包店老板刘先生张贴歇业通知,决定歇业两个月回老家陪女儿高考。如今,刘先生的女儿被北京大学哲学系录取。但他的汤包店店名却面临不保。

8月14日,有自称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来电称,其店铺名称“燕语堂”被山东一家公司注册了商标,要求刘先生更换店铺名称。

刘先生经查询发现,山东那家公司确实在2011年注册了“燕语堂”这个商标。他表示,如果确实侵权的话,“让我改名字也没办法,我这是店名,改名字对我的生意影响也不大。”

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发现,山东济南确有一家公司于2011年4月注册了“燕语堂”商标,目前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该公司于2018年9月再次注册此商标,注册公告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专用权期限从2019年7月21日至2029年7月20日。


刘先生说,他当时起店名时,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开个小店谁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2016年,他注册工商信息时想了20多个名字,但审核没通过,起“燕语堂”这个名字是因为想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首诗。他说:“以前人都是吃包子,有钱人才吃得起汤包,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普通老百姓也吃得起,希望把这个店做成老字号”。

武汉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近些年有些企业会注册很多商标但并不使用,然后向使用了该商标的经营者索赔获利。如果商标所有者3年内没有实际经营使用这个商标,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对该商标作无效处理。

刘先生的店铺将“燕语堂”作为醒目的区别性标志,是带有使用商标的行为,确实对山东这家公司造成侵权,但因不在同一区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山东这家公司有权要求刘先生撤掉“燕语堂”标牌,但无权要求其更改名称,山东这家公司如果认为刘先生店铺名称侵犯了该公司权益,可以向法院主张赔偿,但是山东这家公司如果只是注册了此商标,没有使用的话,要求赔偿损失也是大打折扣的。至于说要求刘先生购买商标使用权,要看双方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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