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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专利奖两年一评,最高奖励100万元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近日,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已于近日公布,自2019年7月31日起施行,对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获国家、省专利重大奖项的项目,可直接兑现奖金。据悉,此前,泉州已被确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2件。

根据《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获中国专利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银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三等奖颁发奖金;同一项目可申报各级专利奖。

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且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成效特别突出的,经组织评估,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奖励。

据悉,我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授奖项目51项,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我市专利奖评奖标准为:对在国家技术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符合泉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对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重要作用,并在专利技术实施推广中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重大发明专利奖;对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发挥重要作用,符合泉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目授予一等奖;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创新贡献程度较大,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二等奖;技术方案原创性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授予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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