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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买卖需了解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专利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专利侵权的判定,是进行专利买卖的专利权人需要了解的。若是在知识产权产权行业专利买卖交易市场中的人,对于专利权的各方面必须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包括专利侵权这一块。专利侵权判定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和判断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款,可操作性比较强,而专利侵权判定需要与权利要求书做比较,被控产品方案很多情况下与权利要求书都是不一致的,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构成侵权,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不构成侵权,这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既涉及到法律衡平的问题,同时又涉及到技术问题。

原则之一:全面覆盖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这其中包括了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3、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

原则之二:等同原则
很多的情况下,适用的是等同原则。所谓等同原则,就是尽管被控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是被控物不具备的专利特征在被控物上面能够找到该特征的等同替换物,此种情况下,被控物判定侵权。

原则之三:改劣发明被控物对权利要求中的某一项特征进行了替换,替换后的效果要劣于专利技术

原则之四:多余指定原则

 这一块目前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过笔者认为需要加入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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