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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用
    1、发明:900元,公布印刷费:5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元。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起50元/页,从第301起100元/页。
    4、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1500/业。
    5、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二、实质审查费
    发明实质审查费:2500元。

三、复审费
    1、发明:10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00元。

四、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
    1、发明:255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5元。

五、授权当年年费
    1、发明:9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305元。

六、其他费用
    1、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恢复费:1000元。

    2、延长期限请求费(不予减缓)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延长期限请求费:第一次延长期300元/月,再次延长期2000元/月。

    3、办理退款的手续
    当事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退款请求。提出退款请求的,应提交意见陈述书,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

    4、专利费用的减缓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包括五种: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其他费用不予减缓。
    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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