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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年登印费和年费等等,对于经济比较困难的申请人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国家为了鼓励发明创造,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了费用减缓政策,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减缓比例分别为:非职务发明减缓85%;职务发明减缓70%。而且多个省市每年都拿出相应资金,资助当地的专利申请。本地区域单位和个人新申请的专利,可以凭借受理通知书和交费发票,到当地已设立专利申请资助金的知识产权局领取专利资助金。

除此之外,国家还在出台多个法律法规鼓励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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