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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有什么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纽乐康】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我国商标申请量逐年递增且长期位居全球第一,庞大的商标数据库中,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难免会碰到在先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存在。但是申请商标是一件麻烦事,为了快速获得商标权,商标转让无疑是一条捷径。所谓商标转让,是指转让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便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转让商标专用权。但是 商标转让完成后也不是万无一失,其中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风险最终导致商标不能使用。这也是在进行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
一、商标是否为恶意注册
2019年《商标法》修正后,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针对商标恶意注册情形,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其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19年颁布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商标转让情况不影响商标注册部门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认定”。因而,商标申请若是恶意注册,或者商标申请人本身具有不正当抢注或囤积商标行为的,即使商标已转让至其他主体,也不影响该商标的“恶性”,依然可以依法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转让

二、商标转让是否为转让人真实意思表示
商标转让申请材料中,需要转让双方盖章或签字。若商标转让方为企业,需加盖公司公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般认可为企业行为;而转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有的商标为共同申请,需要共有人全部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其签字也容易造假。
实践中,本人也遇到商标转让失败的案例。案件中,其商标为三个自然人共同申请,其中一方实际不同意商标转让,而另外两方却在磋商洽谈中声称三人均同意转让商标,后更是假冒不同意转让一方的签名,且未提交其身份证证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转让补正通知,通知补充提交第三人身份证,但因转让方无法取得第三人身份证,最终导致转让失败。
因此,在商标转让时,转让方的主体资格审查也尤为必要。如企业吊销或注销,则可能存在公章造假或营业执照过期的问题;转让方为共同共有,建议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以免因转让主体瑕疵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浪费前期时间和人力成本。
三、商标撤销、许可、抵押的风险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中的商标查询系统中,商标转让前的状态一查便知。若有“被提出无效宣告或撤销程序”这类程序,一般直接考虑放弃受让。但是,在商标转让成功后,受让人无法预见或阻止他人对商标提出无效或者撤销的程序,以及商标是否私下进行了许可使用或抵押行为,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商标的实际使用。

商标转让

如果商标转让人有意隐瞒或没有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商标受让人一般很难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得知,此时可通过商标转让合同加以限制和规避风险。在转让合同中可明确约定:如果因商标长期不规范使用、刻意隐瞒影响商标后续使用的许可、抵押等情形,转让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受让人除了要对拟转让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存在近似商标做必要考察外,也要注意考察该商标的国际注册动态。如果有国际注册的,应考虑是否将国外商标一并转让或做注销处理,以免为企业日后的市场行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法律风险,建议企业主在购买商标时应当谨慎考察,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或知识产权律师进行专业的项目尽调,最大限度保证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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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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