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问题不用慌,纽小丫企业来帮忙
按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程序的规定:企业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向高新认定组织提出认定申请,由高新认定领导小组认定高新企业资格,企业获得资格认定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优惠。主管税务机关一般采取前期备案,后期审核的工作方式。
围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同时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但由于这些条件的审核,首先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小组认定,虽然认定小组也出具相关审核资料,但由于相关数据口径不统一,造成后期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与前期资格认定的内容不符。企业不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从而引起主管税务机关追缴企业前期享受的税收优惠。
由于高新资格认定条件量化不够严谨,弹性过大,考核口径不统一,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部门对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进行后期审核,由此会产生较大的争议,产生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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