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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的流程怎样的?-纽乐康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的程序如下:
  1.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2.高新认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1),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高新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
  (2)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高新认定代理

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第一步
  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
  第二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第三步
  企业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第四步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
  第五步
  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第六步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步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认定结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简称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高新认定代理

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五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注:(企业自选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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