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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可以由几家公司出售吗?--纽乐康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2006年,我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一种节能包装袋的专利技术。  2007年4月,一家塑料加工厂向我寻求帮助,并命令我将这项专利技术转让给他们的工厂以进行申请。 经过三思后,我与A厂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将我申请的专利转让技术转让给A厂。申请期为3年。 如果工厂在3年后再次应用该技术,我们将再次进行讨论。

 此外,彼此对应用程序合同的付款,付款方式等做出了承诺,但对彼此是否有权出售该技术没有做出任何承诺。 合同签订后,A厂一次性付给我1.8万元,我将专利技术移交给了它。 因为使用该技术制造的包装袋是环保且耐用的,所以由工厂A使用该专利技术制造的包装袋在销售市场上非常受欢迎。 看到了这个创业商机之后,B包装袋制品厂得知A塑料加工厂应用了我的专利技术后,就找我,要求我以每年8000元的服务费转让该专利技术。 充分考虑到我国有大型购物中心的事实,塑料加工厂A的生产量从来没有考虑市场需求,因此节能包装袋可以广泛地用于社会发展。 我与B包装袋厂签订了专利申请合同。 得知此信息后,A工厂立即派人阻止该事件,并认为我仍在将专利技术转让给其他人而没有要求他们愿意,这损害了他们工厂的权益,并要求我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 义务。

我觉得与B Packaging Bag Factory签订的专利申请合同没有问题,因此我拒绝了他们的赔偿要求。 因此,工厂A未经我的许可就向工厂C公开了专利技术信息,导致工厂C也在应用我的专利技术。  20069月,工厂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财产损失。 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几家公司吗? 如何解决他们向人民法院的诉讼事项? 很多人建议我提到反诉。 我可以那样做吗? 合同法第342条第1款:“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商业秘密的转让和专利执行批准合同。”

专利法第12条:“所有企业或自己实施他人的专利,应由专利权人签署书面执行批准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服务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所有人 合同条款以外的公司或本人亲自执行专利。”  

专利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上诉人可以放弃或更改请愿书。被上诉人可以批准或驳回请愿书,并有权提出反诉。“专利是一种技术资产,也是一种受法律法规保护的独特优势。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批准其部分或全部专利技术 众所周知,由于合同中的被告不需要合同中的专利批准和执行方式,因此经常会发生违反合同纠纷的情况。 为您解决问题:

(1)您可以向B包装袋产品工厂申请专利技术,首先,您与工厂A和工厂B签订的专利执行批准合同是合理,合法的。 依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协议,专利申请权等。 转让协议和专利执行批准合同等。在您的询问中,您与A塑料加工工厂签署了您所申请专利的合同,并承诺塑料加工工厂A将使用您的专利技术进行制造 节能包装袋三年半,该合同将属于专利执行批准合同。

(2)塑料加工A工厂无权干预您对他人的此技术许可的申请。 在专利执行批准合同中,根据批准人与被告权利义务之间的差异,专利执行批准合同通常分为拥有执行批准,专有执行批准和一般执行批准。 合同中承诺的专利技术申请期限,地区和申请方法之外,还包括对拥有权申请的批准和专有申请的批准,并承诺禁止专利权人批准相同的专利技术供他人使用。 在执行批准合同时,合同仅规定了专利技术申请期限,地区和申请方法的一般要求,并且没有关于专利权人是否可以将专利技术转让给他人的承诺。 根据您的上述,在您与塑料加工厂之间签订的合同中,仅对申请期限,地区,申请方法和补偿做出了相关要求,对于您是否可以转让专利权,仍然没有任何保证。 技术给别人。 可以推断,每个人签署的合同都是一般执行批准合同,因此您可以将此专利技术批准给包装袋产品工厂B,工厂A无权干预。

(3)您可以规定塑料加工厂A对违约责任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十二条的要求,在您与佳塑加工厂签订专利技术执行批准合同后,佳塑加工厂除承诺使用相同专利技术外,无法批准第三方。 但是,在您咨询的问题上,一家塑料加工厂向他人披露了该专利技术信息以供使用。 因此,您可以要求工厂A根据合同法第351条的要求终止违约行为。 行为,对违反合同承担责任。(2)您可以起诉A提及的塑料加工厂并提及反诉吗?  

1)对于贾塑料加工厂提到的诉讼,您有权参考反诉。 通过分析,人们可以了解到,工厂A无权干扰您将这种专利转移技术应用于包装袋产品工厂B的情况。不用说,工厂A还因泄露技术信息而违反合同而对您负责 该专利。 因此,您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向贾塑料加工厂的人民法院彻底提起民事诉讼。 收到民事申诉后,您可以参考反诉。  

2)在提及反诉时,您应注意以下程序。 首先,您应该向案件受理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在同一个人的法院提起诉讼,您才能实现反诉的目标。 其次,您明确提出的反诉和贾塑料加工厂提起的诉讼应属于同一系列产品,并且可以使用相同的民事诉讼程序。 如果嘉塑料加工厂提到了民事诉讼,那么您提到的反诉也应该是一系列民事诉讼产品。 最终,在收到民事投诉后,您应为一审判决提出反诉的先决条件,而二审将无法明确提出反诉。

 1.您应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明确提出反诉,并提交符合诉讼标准的相对直接证据材料。 如果您没有在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对方呈请所依据的直接证据的证明,则将其视为放弃了盘问的权力。

 2.反诉的目的取决于对本诉讼的冲突和占有并使本诉讼无用。 只有这样,贾塑料加工厂提起的诉讼才能失去其现实意义。 因此,您在反诉中明确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此诉讼有关。 其次,如果您提到反诉,那么您既是上诉人又是被上诉人,在原告和被上诉人的主导地位以及原告和被上诉人的责任下,您应该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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