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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滞纳金是怎样缴纳的?--纽乐康

返回列表 来源:纽乐康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22-10-17

成功申请专利后,必须定期支付一定的费用。 从授予专利的当年起至专利权期满,专利权人必须每年支付一定的费用。 授予专利权的原始年费应在商标局发送的专利授予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内支付,随后的年费应在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前支付。 

只要您成为专利权人,就必须支付专利年费来保护您的专利。 这是专利权人的责任。 从专利授权的当年起,专利权人必须每年支付一定的费用,直到专利到期和专利权被暂停为止。 正确支付专利年费是保持专利权的前提!

专利申请

授权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人在进行注册过程中,除了支付专利评估费外,还必须支付授予专利权的年费。 以后年度的年费应在上一年期满前的一个月内预先支付。 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或付款额不够,您可以在年费有效期的生效日期后的6个月内补足付款,并支付相对的滞纳金,否则专利权 会丢失! 支付滞纳金的实际计算方法如下:

1)超过1天至1个月(包括一个月)的规定期限,只需支付年费,并且 不需要任何滞纳金;  

2)超过1个月至2个月(包括两个月)的规定期限,所需的滞纳金为全部年费的5%;  

3)超出要求截止日期为2个月至3个月(包括三个月),逾期付款金额为年费的10%;  

4)超出规定期限的3个月至4个月(包括4个完整月),应支付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出规定期限的4个月至5个月(含五个月)的,滞纳金的金额为年费的20%;  

6)如果要求的最后期限是56个月(包括六个月),则应支付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25%。  

申请人可以委托纽乐康代为办理专利申请,我们为你的专利提供全程服务,免费上门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一对一指导,进度随时可查,你只管创新,其他的事,交给我们! 400-8080-794!电话13121691333  QQ号:13988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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